登高架设作业
climbing and erection operations
在高处从事脚手架、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。
一、基本条件
1、年满18周岁,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。
2、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,并无妨碍从事高处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症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症、精神病、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。
3、初中(含)以上文化程度。
4、在具有资质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。
5、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培训要求
1、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。
2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。
3、实际操作训练中,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4、注重职业道德、安全意识、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。
三、培训学时安排
1、培训时间不少于 100 学时。
2、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 8 学时。
四、考核办法
(一)考核的分类和范围
1、登高架设作业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知识(包括安全基本知识、安全技术基础知识)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。
2、登高架设作业的考核范围应符合标准规定。
(二)考核方式
1、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方式为计算机考试。满分为 100 分。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。
2、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方式应以实际操作为主,也可采用满足要求的模拟操作或口试。满分为 100 分。
3、安全技术知识、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 80 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。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。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。
(三)考核内容的层次和比重
1、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内容分为了解、掌握和熟练掌握三个层次,按 20%、30%、50%的比重进行考核。
2、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分为掌握和熟练掌握两个层次,按 30%、70%的比重进行考核。